古代女子的媚术各有各的“花招”
作者:admin    发布于:2024-08-04 03:42   

  有的人分析,所谓的“容步”,可能是表情管理,可能是礼仪与穿戴,也可能类似于今天的猫步……问题是,这些东西有必要学三年吗?

  笔者怀疑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,或者说压根就不在意。因为,譬如冯梦龙的小说《东周列国志》,有的版本是这样写西施的训练过程的:“使老乐师教之歌舞,学习步容……”

  想搞清楚“容步”的真正意思,试图从正史里寻找答案,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君不见,皇皇巨著《史记》,连“西施”二字都没有提及。

  正所谓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”,前几年,韩国上映了一部号称19禁的电影《奸臣》。它说的是,大约在我们明朝的时候,朝鲜朝廷的某个奸臣从各个地方征集美女以及妓女,将她们统一训练,然后一并奉送给皇帝。

  那首先是一部限制级电影;其次,朝鲜人的这段历史,和两千年前我们的何其相似。所以,我们大胆假设,遥想当年,勾践训练西施的“容步”之术,同样也十分限制级。

  我也不卖关子了,有的学者撰文指出,古人口中的“容步”,特指古代神秘的媚术。

  掏空男人的身体,吞噬男人的精力,消耗男人的心智……“媚术”光是想想就令人生畏,并且由于都是下三路,还拎不上台面,人们这才用“容步”之类的字眼代替。

  这种充盈了情欲色彩的“法术”,其变迁过程是怎样的?它的威力究竟又有多大?

  如果用“媚”组词的话,有明媚、妩媚、妖媚、淫媚……这些词的表面意思几乎相同,皆是象征美好,但它们的内在涵义,可以说是截然不同。

  假如玩个拆字游戏的话,你也许就会发现,最早的“媚”字,远没有后来那么不堪。

  汉字的演变过程,大致的方向,从甲骨文、金文、大篆、小篆、隶书、草书、楷书……具体到“媚”字,到李斯发明的小篆时,它才变成如今的左右结构,而在此之前,比如在甲骨文和金文里,媚是上“女”下“眉”的结构。

  现在当然不明显了,但在甲骨文里,“女”其实是一个象形字。它的字形,就像是一个屈膝跪坐,胸脯饱满,上身直立的人。

  同理,“眉”也是一个象形字。它在甲骨文里的字形,恰似眼睛上方长出长长的睫毛的样子。

  将这两个字上下组合、合二为一,也即组合成了“媚”字,它最原始的意思是:一个婀娜女子的漂亮的大眼睛。

  所以,最早的“媚”字,一定象征着美好。它甚至成了《诗经》里,歌颂周朝王室女性的字眼: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

  当然,它也可以形容美好的爱情:流盻发姿媚,言笑吐芬芳。携手等欢爱,宿昔同衣裳。

  “流盻发姿媚”这句诗写得很风情。意思是说,美妙的眼珠转动起来,流露出别样的娇媚姿态。

  但“媚术”可能更加风情,毕竟,它早已超脱了以眉眼传情的范畴,而是采取全方位立体化的手段,去取悦他人。

  因“媚”而发展起来的“术”,从字面上理解,即“女子取悦他人的技术手段”,或者说,“能令人(一般指男性)喜爱自己的方术”。

  钱钟书先生则这样解释:这种方术,可以使人失宠遭殃,也可以使自己承恩致福。

  越是在古代,越是大门大户,比如皇室,这种技术更有用武之地。因为古代的时候,一家子里需要取悦的男人(往往是丈夫),只有一个,而他面对的妻妾,则是成群的。

  《墨子》里写道,春秋战国时,“当今之君,其蓄私也。⼤国拘⼥累千,⼩国累百……”

  冯梦龙编纂的《情史》,描写汉武帝时期,“凡诸宫美女万有八千”,而汉武帝本人亦尝自言:“能三日不食,不能一日无妇人。”

  假如是现在的一夫一妻,女生别说对丈夫用媚术了,在七夕节不跟你要礼物,你就烧高香吧。但我们说的是古代,在那样的前提下,“宫人既多,亟被幸者数年一再遇”,连碰上皇帝都是百年一遇的概率事件,所以,“挟妇人媚术者甚众。”

  就好比游戏里的道具,有些学者将“媚术”,简单分为“攻击型”和“增强自身吸引力型”两种类型。

  这样的区分未必合理,但考虑到“媚术”既玄幻又杂乱,出于方便统计的考虑,我们暂且认同这一分类的理念。

  与“增强自身吸引力”有关的媚术。举例说明,《后汉书》里记载过的一个叫孙寿的女子,史书中如此写道:

  史书上还说,孙寿的性格就好像野蛮女友,但她的妆容,无疑却是史上最楚楚可怜的。这便是“媚术”所起的作用。

  孙寿引领了当年的风潮,作为“时尚教主”,她是独一无二的。而古代女子们还拥有着一件,孙寿应该不曾用过的,最寻常也最具杀伤力的“媚术”,比如说“三寸金莲”。

  照理说,缠小脚应该与媚术无关。从逻辑上分析,假设某女子缠了小脚,她势必行走不方便,换言之,也就失去了四处“淫奔”的可能性。

  由于史上某个帝王的恶趣味(据说是南朝齐皇帝萧宝卷),他“凿金为莲花以贴地,令潘妃(萧宝卷的宠妃)行其上”,随即,萧宝卷亢奋地喊道:“此步步生莲花也。”

  如果说萧宝卷是“三寸金莲”的发明者,李煜则是贯彻者。总之,在“有品位”的帝王的引领下,“人人相效,以不为者(即不裹小脚)为耻。”

  “人人相效”是女子的自发行为,抑或是被逼迫的,我们不得而知。但作为“媚术”的一种,它无疑是最成功的。

  因为,随着时间的推移,在古代文人眼里,“三寸金莲”渐渐成了女人身上最具吸引力,同时也最隐秘的性器官,诚如性学家高罗佩的发言:

  “宋和宋以后的春宫画,把女人画得精赤条条,连XX也细致入微,但我从未见过或从书上听过,有人画不包裹脚布的小脚。女人身体的这一部分是严格的禁区,就连最大胆的艺术家也只敢画女人开始缠裹或松开裹脚布的样子。”

  无耻的文人还进一步意淫说,脚作为性器官既然是“淫”的,我们把它裹起来,相当于把狐狸精的“媚”套进三寸金莲里,即相当于,的女人从此被彻底驯服。

  出土于敦煌的唐人性学秘法,其中有一条很朴素的记录,便是因为有脚的加持,而变得风情无限。

  《攮女子婚人述秘法》里写道:“凡令夫爱,取赤扬(痒)足,出夫脐处下着,即爱妇。”

  这一“秘法”操作简单,今天还可一试,它的意思是说,女孩赤着脚,放在丈夫的肚脐处,尔后轻轻挠痒,男人自然会神魂颠倒。

  唐朝的时候,这个动作也许不算什么,至多是有情趣。宋元之后,考虑到世人对“脚”这一器官的认知的变化,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,会多么风情无限啊。

  《延龄方》里写道:“取己爪,发烧作灰,于彼人饮食中,一日不见如三月。”也就是说,女方将自己的毛发与指甲烧成灰烬,拌在饭菜中让情郎吃掉,不久之后,中术者会产生“一日不见如隔三秋”的感觉。

  老实说,这还不算最恶心的。女子的血污之物、秽物,各种小动物,比如鸳鸯、蜘蛛、红飞鼠、驴、马……都是重要的致爱灵物。

  但我想说的是,今天看来,最有情欲的“媚术”,既不需要杂七杂八的奇怪物件,也可以不是《奸臣》里那种充满肉欲的国色天香。也许,简单地挠挠肚脐就得了。

  之所以叫“攻击型”,说到底还是因为女人之间要争宠。可想而知,那些攻击型的媚术,就不可能如挠肚脐那般美好了。浅显地说,它包含祭祀与合药两种方式;往深处细究,可能又牵扯出“蛊术”之类的邪术,可谓既血腥又恶毒。

  《史记》之《外戚世家》有这么一段话:“陈皇后挟妇人媚道,(汉武帝)其事颇觉,于是废陈皇后,而立卫子夫为皇后。”

  陈皇后就是“金屋藏娇”“长门买赋”里的女主角,日久年深,她终究还是被冷落了。陈阿娇不服输,遂利用媚术离间汉武帝的新欢,被发现后,被皇帝无情打入冷宫。

  描写这段历史,司马迁只用了寥寥数笔,毕竟古人行文简练能省则省,但这数笔文字背后,谁又能想到,后宫翻了几个醋坛子,又引来几多血雨腥风。

  别人行使“攻击型”媚术,无非是为了争宠,最坏的后果也就是秽乱后宫。西施明显段位高得多,她不出手则已,一出手就是灭国。

  传统国画也好,各类影视作品也罢,西施可谓既柔弱又楚楚动人。但柔弱只是她的表象,西施实则是一个欲女,或者说是一个战士。因为有了“媚术”的加持,她的心智、手段、体位,已经臻于化境,她因此变成了武装到牙齿的“美少女战士”。

  孙寿为了表现自己的柔弱,无非是“折腰步”“龋齿笑”,走路时风摆杨柳,笑起来好像牙痛;为了挽回丈夫的心,她无情地把丈夫的妻妾都给做掉。

  既绿茶又恶毒的孙寿,连给西施提鞋都不配。因为西施甚至不稀罕做那么多“无用功”,她只消微微捂一下心口,捧心蹙额,颦眉而啼。然后,吴王便会不由自主地大喊:“孤得西施,如鱼得水,此生愿终老温柔乡矣。”

  西施的媚,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。相传,她的魅影映在水里,水也生媚;她后来沉入江水,舌头化作蛤蜊,被称作“西施舌”,身体变成鱼儿,一日数易其色,又被称作“西施鱼”。

  女子食用“西施鱼”,可增其媚态、风情万种;男人食用“西施舌”后会怎样……这么说吧,文学家郁达夫曾经一口气豪吃几百个,先生饱食一顿后不能自己,称此事乃其毕生之“豪举”。

  西施很“可怕”,但他背后的男人更可怕,我说的不是范蠡,而是卧薪尝胆的勾践。

  “媚术”并非勾践的原创,但他无疑是将之发扬光大的那个人。西施更像是他培训班里的学生,勾践除了让相士教给西施床上功夫(古书中没有明写,但这是肯定的),还亲自传授了西施,媚术的“进阶课程”。

  “媚”,即在床笫间蛊惑君王的方法;“谗”,指通过枕边风的方式,影响吴王的判断;“传”,即及时给勾践传递消息;“变”,是要求西施随时随地随机应变,长期蛰伏。

  西施是勾践“媚术培训班”里的好学生,也就是说,绝不是唯一的一个。史书上说勾践“十年生聚,十年教训”,这是一句很漂亮的赞美。背后的真相可能是,他以国家的名义,招募青年寡妇供士兵使用。

  再说得直白些,勾践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开集约化养鸡场(军队妓院)的君主,他也是历史上第一位以国家名义投资媚术的帝王。

  作为君王,勾践是励志的典范,但假如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,千万不要试图和他成为朋友。勾践本人没有任何情欲与爱好,“媚术”对他而言是一门技术,而非获得快乐的源泉,借用鲁迅先生的话,勾践的卧薪尝胆,属于是“小人式复仇”。

  他所行使的“媚术”,比之于后宫争宠的女人,手段高明一万倍,用心阴狠毒辣一万倍。他的手段,最起码不值得我们芸芸众生学习。

  “媚术”是起于床笫的技术,消除其利益的成分与阴谋诡计的杂质后,将之回归于床笫、回归于情爱。这,或许才是正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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